缩短固定资产的折旧时间是我国面对金融危机和拉动内需应采取的一项措施。
促进生产的发展首先要促进消费,消费包括居民消费和企业消费, 促进居民的消费要靠增加居民的收入,促进企业消费要靠缩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高速发展,高新产品更新周期更快,但税法仍规定电子产品的折旧年限为5年,机械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0年,固定资产有它的物理寿命和实际奉命,有些产品5年、10年后还不会坏,但已经没有使用价值了。
如电脑和数码相机等数码产品,18个月后其市场售价就要降低50%或更多,规定折旧期为5年,企业就没有更多的资金淘汰旧设备,购买和使用新设备,其后果就是设备和产品落后,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创新能力。
现税法规定机械和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0年,也不利于新产品的开发和拉动内需,现在一般单位和个人车辆的更新周期都在5年左右,我国的汽车生产能力也很强,折旧年限过长,就限制了企业的购买能力,也会影响了汽车产业的发展。
消费也是生产力,过去人们一般认为生产的周期是:进货——生产——产成品。
这个观念要更新,生产的周期应从有消费需求或新产品进入消费领域开始——研制和生产出新的产品——到新产品被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为一个完整的周期。
因为从全社会讲,产成品不被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下一个生产周期就无法开始,生产出的产品只会造成积压、浪费和贬值.
汽车生产出来后,没有人买,生产过程就要终止和停滞。
在发达国家企业设备的更新过程很快,设备先进,企业的创新能力很强,老旧的设备是无法生产出先进的产品的。
缩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可以使企业有更多的资金购置新设备。缩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在短期内会使财政收入有所减少,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但从另一方面看,购置了新设备又会促进度设备生产企业生产的发展,其缴纳的税收完全可以弥补因折旧年限缩短减少的收入。